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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yè)的經營所得虧損可以用以后年度稅前利潤彌補嗎?如果可以是5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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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是的 也可以的 ;《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35號)第七條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十七條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納稅年度發(fā)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生產經營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2020 04/1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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