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6%,2×17年3月1日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設備,作為固定資產(chǎn)核算,買價為100萬元,進項稅額為16萬元,取得運費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其中運費10萬元,增值稅1萬元,裝卸費7萬元,保險費1萬元,安裝過程中領用生產(chǎn)用的原材料20萬元,其購進時的進項稅額為3.2萬元,領用企業(yè)的產(chǎn)品用于安裝,產(chǎn)品成本30萬元,公允價值40萬元,消費稅稅率為10%。2×17年10月1日該設備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①2×17年3月1日購入設備時 ②領用原材料時 ③領用產(chǎn)品時 ④固定資產(chǎn)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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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借,在建工程118
應交稅費17
貸,銀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20
貸,原材料20
借,在建工程30
貸,庫存商品30
借,固定資產(chǎn)168
貸,在建工程168
2020 05/26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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