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想向你請教一下,關于個人所得稅的經營所得。個人承接企業(yè)的機電設備安裝工程,然后每個月跟企業(yè)結算時,個人去稅局代開了,建筑服務工程施工的發(fā)票,也交了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增值稅、附加稅和印花稅。請問,到了第二年3月31日前還要對這一項的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嗎?如果需要匯算清繳,怎樣確定這一項的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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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如果你是被稅務機關核定征收了,不需要匯算的,如果不是需要匯算,正常個人代開發(fā)票都是核定,你可以問問代開發(fā)票稅務機關
2020 07/04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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