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商業(yè)匯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提示付款的,承兌人的付款責任解除,老師,不是承兌人可以不予付款嗎,如果追索的話,只能追出票人,為什么是錯的呢?

84784982| 提问时间:2020 07/30 21:57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閻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
你好,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規(guī)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xù)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镀睋?jù)法》第五十三條 持票人應當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規(guī)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xù)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通過委托收款銀行或者通過票據(jù)交換系統(tǒng)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視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2020 07/30 22:13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09:59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