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合同后續(xù)期,計入交易價格的非現(xiàn)金對價的公允價值變動(如:股價變動)為什么不作為可變對價調(diào)整已確認交易價格的累計收入,而是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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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
這是屬于你在持有期間的價值波動,并不真正意義 上現(xiàn)金流入的收入。所以作為公允價值變動處理。
2020 11/27 19:29
84785024
2020 11/27 22:52
老師你好 請問:計入交易價格的非現(xiàn)金對價的股價變動不是可變對價對嗎?股價變動是按計入交易價格的非現(xiàn)金對價原則進行會計處理,而不是按計入交易價格的可變對價原則進行會計處理,是兩個不同的原則和概念對嗎
陳詩晗老師
2020 11/28 08:42
這里是這個樣子的,就是說計入交易價格,也就是說進入你們這個合同里面的價格,你可以使用現(xiàn)金支付,可以使用非現(xiàn)金支付。這里是說說的,如果說你用這個非現(xiàn)金支付,那么這個非現(xiàn)金他的這個股價可能有波動。這個波動是屬于公允價值變動。
84785024
2020 11/28 11:30
老師你好 請問計入交易價格的股價公允價值變動不屬于可變對價的重新估計的調(diào)整對嗎?可變對價是對極可能發(fā)生的事項(不含或有事項)的估計價值對嗎?
陳詩晗老師
2020 11/28 11:59
不屬于,你這里屬于后面不重新估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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