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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個題目,為什么借方成本要寫50000,不應該就是轉換日的公允價值55000,為什么要寫50000然后再寫個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5000呢?這里不用再做一個公允價值變動的分錄吧?

84784997| 提問時間:2020 12/1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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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這里這個50000是成本,5000是公允價值變動部分,分開處理,不同明細科目的。
2020 12/17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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