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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2018〕54號),通知規(guī)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業(yè)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可以一次性稅前扣除。老師,根據(jù)這個政策我們企業(yè)21年(今年)購入的電腦、冰箱還可以一次性計提折舊嗎?謝謝!

84784956| 提問時間:2021 07/0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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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好像這個政策延期了
2021 07/06 16:46
84784956
2021 07/06 16:50
有延期的文件嗎?謝謝老師
小林老師
2021 07/06 16:56
您好,財政部 稅務總局2021年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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