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在審計中,說函證不能為完整性提供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然后又說不列明余額可以應對低估風險,這不矛盾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拿應收賬款函證來說,應收賬款函證主要驗證應收賬款是否存在,為應收賬款的存在認定提供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不列明余額可以應對低估風險,所以函證也能為完整性認定提供一定的證據(jù),但不夠充分適當。
2021 08/03 23:29
閱讀 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