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生產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生產的貨物適用13%增值稅稅率。銷售甲產品給某大商場,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取得不含稅銷售額為80萬元;同時取得銷售甲產品的送貨運輸費收入為5.65萬元(含增值稅價格,與銷售貨物不能分別核算)。 上述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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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同學,借,應收賬款90.4+5.65,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80 +(5.65*1.09)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4 +5.65/1.09*0.09
2021 10/03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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