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外籍個人安妮被其在英國任職的甲公司外派來中國的浙江詩柔化妝品公司工作,任職一名普通員工,在中國無住所(2021年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不足90天)。2021年1月,浙江詩柔化妝品公司支付其 工資40000.00元。2021年1月境內工作天數(shù)為31天(公歷天數(shù)31天)。同時取得2020年第四季度(公歷天數(shù)94天)獎金20萬元,對應境內工作天數(shù)為47天。該筆獎金分別由境內公司浙江詩柔化妝品、 境外公司甲公司各支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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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26 14:52
少校老師
2021 11/26 14:59
工資40000元
個稅=(40000-5000)*25%-2660=6090元
季度獎金40萬元,境外公司負擔的部分不需要交稅,所以應計算的金額為20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47/94*200000=100000元
個稅=(100000-5000)*45%-15160=27590元
合計應繳納個稅=6090+27590=33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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