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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11月的增值稅和附加稅已經(jīng)繳納,后來收到稅局緩繳政策,退回了增值稅和附加稅金額怎么入帳做分錄

84784989| 提問時間:2021 12/0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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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先沖銷之前繳納的分錄 這個后期還是要交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XX稅 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繳納),即納稅人應當依法于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報期內(nèi)申報的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nèi)增值稅、國內(nèi)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務機關(guān)申請代開發(fā)票時繳納的稅費。 依據(jù)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guān)于制造業(yè)中小微企業(yè)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guān)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
2021 12/04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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