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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年9月,甲酒廠銷售自產(chǎn)白酒300箱,每箱凈重50千克,取得含增值稅價款113萬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2.26萬元、手續(xù)費1.13萬元,品牌使用費5.65萬元。已知,白酒增值稅稅率為13%,消費稅比例稅率為20%,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500克。要求:計算甲酒廠當月增值稅的銷項稅額及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2 01/02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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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ya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同學你好,增值稅銷項稅額=(113+2.26+1.13+5.65)/(1+13%)*13%=108*13%=14.04 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108*20%+300*50000/500*0.5/10000=23.1
2022 01/02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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