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對方單位申領貨款必須要求我們先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再打款,到實際對方單位給我們付的是預付款,我們單位先給他開了發(fā)票,這個可以暫估收入嗎?應該怎么處理合適?這屬于虛開發(fā)票嗎?交易是真實的業(yè)務

84784964| 提問時間:2022 01/12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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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您好! 合作方屬于強勢一方的時候,合租房會要求先開發(fā)票再給付款,這個屬于正常現象。 收到款的時候 借方:銀行存款 貸方:預收賬款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按權責發(fā)生制結轉收入 借方:預收賬款 貸方:營業(yè)收入
2022 01/12 23:23
84784964
2022 01/12 23:55
那成本怎么結轉呢,實際貨物還沒有生產出來,可能要在未來的一兩個月才能生產完,先開發(fā)票沒有問題嗎?可以先不結轉成本嗎?
84784964
2022 01/12 23:57
麻煩老師再解答一次吧
肖肖老師
2022 01/13 09:15
收入和成本都是按權責發(fā)生制確認的,先開發(fā)票沒有問題(因為實際操作中很多業(yè)務都是采取預收款的方式),先開了發(fā)票先申報增值稅,符合權責發(fā)生制條件時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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