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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計入查補稅款申報當月或當 老師,請問 在有關“年應稅銷售額”定義中,有一個句“稽查查補銷售額和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計入查補稅款申報當月或當季的銷售額,不計入稅款所屬期銷售額”。是說:比如2021年6月稽查發(fā)現(xiàn)2020年3月少計收入100萬,需在6月份補報收入100萬,這100萬要算作是2021年的收入額,而不是2010年的收入額?對嗎?如果是這樣的話,申報表的收入和賬上原本實際的收入不一致,這需要做賬嗎

84785039| 提問時間:2022 02/2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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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 這個要看你? 收入本身就屬于哪個期間的。 這個是 屬于20年的; 那么 你? 要補做到20年去; 不影響你21年收入的??
2022 02/2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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