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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今年個稅匯算清繳享受免申報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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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xué),一下兩種情況。
第一類是對部分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取得綜合所得且本應(yīng)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納稅人,免除其年度匯算義務(wù)。包括:《公告》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的,納稅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wù)人未依法預(yù)扣預(yù)繳稅款的,不在免予年度匯算的情形之內(nèi)。
第二類是《公告》第二條第三項、第四項規(guī)定的已預(yù)繳稅額與年度應(yīng)納稅額一致或者滿足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納稅人。在這兩種情況下,納稅人無需退補稅,或者自愿放棄退稅,也就不必再辦理年度匯算。
2022 03/05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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