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們是雙軟企業(yè),有自己研發(fā)的軟件,現(xiàn)銷售自己的軟件送其他服務,其他服務不是自己能提供的,需要委托給供應商,請問供應商開具給我們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抵扣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可以抵扣的呢,可以噠
2022 04/08 14:27
84784986
2022 04/08 14:35
這種送的服務是從供應商那購進的,會不會被認為視同銷售呢?
王晶老師
2022 04/08 15:21
送的服務費如果收費就是視同銷售的
84784986
2022 04/08 15:53
嗯嗯,好的
送的服務不收取任何的費用,純粹是為拓展銷售軟件衍生的
王晶老師
2022 04/08 15:57
那你們開具發(fā)票顯示了,有金額就不行了呢
84784986
2022 04/08 15:59
老師,基于這種情況,收入與成本的是不滿足配比原則,這種是可以的嗎?
銷售軟件,收入是軟件服務,但對應的主營成本軟件服務很少,大部分成本是取得的其他服務營銷成本(軟件是自主研發(fā)的)
例如:本月銷售軟件的收入100W,對應的軟件成本是10W,營收100W送的其他服務是50W
王晶老師
2022 04/08 16:00
可以,也是可以的呢
84784986
2022 04/08 16:00
開的發(fā)票金額只有軟件的金額,其他服務沒有的
王晶老師
2022 04/08 16:02
沒有也可以,只開具軟件產(chǎn)品收入
84784986
2022 04/08 16:13
好的 了解 謝謝老師
王晶老師
2022 04/08 16:14
呃呃,不用客氣的噠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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