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與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19年6月3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委托代銷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銷售W商品1000件,W商品已經(jīng)發(fā)出,每件商品成本為70元。合同約定乙公司應按每件100元對外銷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續(xù)費。至2×19年6月30日,乙公司實際對外銷售500件,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款為5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6500元。請寫出委托方和受托方的相關會計分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2x19年6月3日:
委托方:
借:發(fā)出商品70000
貸:庫存商品70000
受托方:
借:受托代銷商品100000
貸:受托代銷商品款100000
2×19年6月30日:
委托方:
借:應收賬款——受托方565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5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35000
貸:發(fā)出商品35000
受托方:
借:銀行存款56500
貸:受托代銷商品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500
借:受托代銷商品款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500
貸:應付賬款56500
關于手續(xù)費:
50000×10%=5000
委托方:
借:銷售費用 5000
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5000×6%=300
貸:應收賬款-受托方5300
受托方:
借:應付賬款53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00
2022 04/11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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