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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輝煌焰火有限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3%。生產(chǎn)銷售一批焰火共10000箱,每箱價值300元(不含增值稅),其中包含包裝物價值15元,焰火的消費稅稅率為15%。該廠有兩套銷售方案可供選擇。方案1:包裝物連同焰火一起銷售,每箱不含稅價格300元。方案2:包裝物不作價銷售,而是收取押金。每箱不含稅價格285元,收取15元押金(假設(shè)該包裝物在1年內(nèi)可以收回,并退回押金)。求方案一和方案二的稅銷售額和應(yīng)納消費稅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2 04/12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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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審計師
方案一應(yīng)交消費稅是 10000*300*0.15=450000 方案二應(yīng)交消費稅是 10000*285*0.15=427500
2022 04/12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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