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公司年初購入股票100股共1000元,現(xiàn)在賣出到賬2000元 ,增值稅的計稅基礎是到賬的2000元還是差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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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你參考一下的呢。按2000-1000=1000
金融商品轉(zhuǎn)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zhuǎn)讓金融商品出現(xiàn)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后出現(xiàn)負差,可結轉(zhuǎn)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zhuǎn)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xiàn)負差的,不得轉(zhuǎn)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后36個月內(nèi)不得變更。”
對于股票買賣而言,這里有三個關鍵點需要注意:
1、股票作為金融商品,轉(zhuǎn)讓繳納增值稅是按照差額,也就是賣出價扣除買入價的余額交稅,其中交易稅費和各種費用都不可以扣除;
2、考慮到金融商品的特殊性和組合性,允許股票買賣在一個納稅期(一般納稅人為每個月)內(nèi)可以組合相抵,比如買了兩支股票,A股票賺100萬,B股票賠60萬,那么最終交稅可以再次相抵,按照盈虧抵掉之后的40萬申報繳納增值稅;如果賺60萬,賠100萬,那么整體還是虧40萬,可以結轉(zhuǎn)到下個月,但最后期限是年底如果還是未能實現(xiàn)盈利,這個虧損就不能轉(zhuǎn)入下年相抵;
3、股票買入價由于情況復雜,需要考慮不同情況界定,直接二級市場買入的較為簡單,如果是限售股轉(zhuǎn)讓情況較為復雜,詳細可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五條,此處不再贅述。
2022 04/14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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