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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作為發(fā)行可轉(zhuǎn)債的主體,在發(fā)行時募集資金的用途用于子公司的項目建設(shè)。我有如下疑惑: 1、這種情況下母公司把募集的資金給到子公司的時候分別怎么進(jìn)行賬務(wù)處理呢?感覺以借款的形式借給子公司感覺不合適? 2、資本化的利息是歸集到子公司還是母公司呢?我理解的是誰作為募集資金的主體,誰就要承擔(dān)償付利息的義務(wù)。

84785013| 提問時間:2022 04/2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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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1,你是以什么方式拿過去了,如果說是借款的話,你這里要按照借款去交相關(guān)的稅哦。 2,這里相關(guān)的一個稅是由稅和利息是有,實際這個稅是由實際借出資金,這一方承擔(dān)。利息是實際使用方承擔(dān)。
2022 04/26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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