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資料1:2×12年12月10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購入一臺需自行安裝的生產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495萬元,增值稅稅額為64.35萬元,甲公司當日進行設備安裝,安裝過程中發(fā)生安裝人員薪酬5萬元,2×12年12月31日安裝完畢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交付使用。 資料2:甲公司預計該設備可使用10年,預計凈殘值為20萬元,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所得稅納稅申報時,該設備在其預計使用壽命內每年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為48萬元。要求: (1)計算甲公司2×12年12月31日該設備安裝完畢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的成本,并編制設備購入、安裝及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的相關會計分錄。 (2)分別計算甲公司2×13年和2×14年對該設備應計提的折舊額。 (3)分別計算甲公司2×14年12月31日該設備的賬面價值、計稅基礎、暫時性差異,以及相應的延遞所得稅負債或延遞所得稅資產的賬面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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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學員你好,計算后
(1)=495+5=500
借;固定資產500
應交稅費64.35
貸;銀行存款495+64.35=559.35
應付職工薪酬5
2022 04/28 21:29
悠然老師01
2022 04/28 21:31
2013折舊=500/10*2=100
2014年折舊=(500-100)/10*2=80
2014賬面價值=500-100-80=320
計稅基礎=500-48*2=404
404-320=84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84*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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