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自行車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chǎn)銷售自行車,出廠不含稅單價為250元/輛,2020年12月該廠購銷情況 (1)向當?shù)匕儇浬坛卿N售600輛,百貨商城當月付清貨款后,家給予了7%的銷售折扣 (2)向特約銷售點銷售400輛,并支付運輸單位運費6540元(含增值稅),取得增值稅行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6000元,增值稅稅額540元; (3)銷售本廠2010年購入的小轎車一輛,售價103000元; (4)當期發(fā)出包裝物收取押金40000元,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裝物押金56500元; (5)購進自行車零部件、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銷售金額150000元,稅款19500元; (6)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處購進自行車零件支付824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7)本廠組織收購廢舊自行車,支出收購金額5000元。 上述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符合扣稅規(guī)定,要求計算下列各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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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6/02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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