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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以存貨抵債,為什么不是同銷售?他的差額又要怎么做賬務處理?可以幫忙寫一下會計分錄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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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 在2020年新的債務重組準則中,債務人用資產清償債務,將所清償債務賬面價值和轉讓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不視同銷售,不確認收入。
借:應付賬款
貸:庫存商品
其他收益-債務重組收益
2022 07/15 12:07
84785034
2022 07/16 06:45
以存貨抵債的部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視同銷售,跟這里的不視同銷售有什么區(qū)別?
依然老師
2022 07/16 08:00
這是新準則規(guī)定的,與舊準則不同哦
84785034
2022 07/16 08:46
所以我可以理解為新準則中已存貨抵債的不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屬于視同銷售的情況,是嗎?
依然老師
2022 07/16 11:29
是的,可以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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