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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中礦泉水等水氣礦產(chǎn)的征收范圍和稅目歸屬是如何...

84784968| 提問時間:2017 06/04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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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8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問:資源稅中礦泉水等水氣礦產(chǎn)的征收范圍和稅目歸屬是如何規(guī)定的?
2017 06/04 11:56
李老師2
2017 06/04 12:06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修訂后的<資源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公告》(2011年第6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礦泉水是含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礦物質(zhì)元素的一種水氣礦產(chǎn),可供飲用或醫(yī)用等。此外,水氣礦產(chǎn)還包括地下水、二氧化碳氣、硫化氫氣、氦氣、氡氣等。礦泉水等水氣礦產(chǎn)屬于“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原礦”?!?/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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