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甲公司為員工購買了平安意外險,員工受傷后,平安公司進行了理賠,但是付款單位是平安付科技服務(wù)有限公司,我們投保的是中國平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賠通知書和理賠付款單位名稱不相符,請問這樣合法合理嗎?如果不行,應該怎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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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 這個可以 ; 實際中他們平安是有多個分公司; 負責險種都有區(qū)分的;? ? 這個可以拿著做賬的??
2022 08/1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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