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8年6月6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合同,向乙公司銷售其自產的X、Y、Z三種不同型號設備,合同總價款為370萬元,這三種設備構成三項單項履約義務。甲公司經常單獨出售X設備,其可直接觀察的單獨售價為220萬元。Y設備和Z設備的單獨售價不可直接觀察,甲公司采用市場調整法估計Y設備的單售價為110萬元,采用成本加成法估計Z設備的單獨售價為80萬元。甲公司經常將Y設備和Z設備組合在一起出售,出售價款為150萬元。假定不考慮增值稅等因素,甲公司對此業(yè)務進行的下列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有(?。?。(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shù)) 應當將三項義務合并為一項義務處理 合同折扣40萬元應由三項設備共同分攤 Y設備應分攤的交易價格為86.84萬元 Z設備應分攤的交易價格為63.16萬元 X設備應分攤的交易價格為220萬元 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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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X、Y、Z設備的單獨售價合計=220+110+80=410(萬元),而該合同的合同價格為370萬元,因此合同折扣=410-370=40(萬元)。X設備單獨銷售的價格與其單獨的售價一致,而Y和Z設備組合在一起的銷售價格為150萬元,該價格與其單獨售價的差額也是40萬元,因此說明該合同的合同折扣僅應歸屬于Y設備和Z設備。因此X設備的交易價格為220萬元,Y設備的交易價格=150×110/(110+80)=86.84(萬元),Z設備的交易價格=150×80/(110+80)=63.16(萬元)
所以CDE正確
2022 10/16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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