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事業(yè)單位采用財政授權(quán)支付方式發(fā)放職工工資。2019年1月應發(fā)工資的總額為80000元(用于專業(yè)業(yè)務活動人員的工資為50000元,用于管理的人員工資為30000元),其中代扣住房公積金9000元(個人承擔部分),代扣社會保險費4000元(個人承擔部分),代扣個人所得稅500元。要求作如下相關賬務處理: 1.1月底計提工資;2.計提代扣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 3.向職工支付薪酬; 4.計算當月單位應負擔的職工社保繳費24000元和住房公積金9000元(假設負擔專業(yè)業(yè)務人員社保繳費16000元、住房公積金6000元,負擔管理人員社保繳費8000元、住房公積金3000元); 5.分別上繳職工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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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借:單位管理費用 30000? 業(yè)務活動費用? 5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80000
借;事業(yè)支出? 13500 貸:其他應付款 -社保? 4000?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 900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500
借:應付職工薪酬? 80000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借:單位管理費用? 11000? 業(yè)務活動費用? 22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24000?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 3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24000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 3000? 其他應付款-社保4000? 其他應付款 -公積金900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500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40500
2022 10/2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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