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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存貨采用計劃成本核算。2021年1月份發(fā)生如下事項: (4)15日,收回之前委托乙公司加工的N半成品一批,委托加工時發(fā)出半成品的實際成本為15萬元;加工過程中支付加工費2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0.26萬元;裝卸費 0.8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0.048萬元;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4.5萬元。甲公司收回該委托加工物資后準備繼續(xù)加工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該批N半成品的計劃成本為20萬元。

84784951| 提問時間:2022 11/26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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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借,原材料15+2+0.8 貸,委托加工物資17.8
2022 11/26 20:36
陳詩晗老師
2022 11/26 20:36
借,原材料20 材料成本差異2.2 貸,委托加工物資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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