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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任職于兩家公司,每家正常薪資4000-5000.兩家公司加起來年總收入不超過10萬。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84785022| 提問時間:2023 01/1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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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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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計算機高級
是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jù)中國綜合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居民個人勞動所得及其他收入,在法定應稅收入額內(nèi),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勞動所得按照收入額不超過5000元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為0-3500元按5%計稅,3500-5000元按10%計稅,超過5000元的按20%計稅,每月應納稅額不超過500元;每月未達到應納稅所得額的按所得稅率乘以實際到賬金額的50%計稅,每月應納稅額不超過50元。 因此,如果同時任職于兩家公司,每家正常薪資介于4000-5000,實際收入累加超過了10萬,將會受到個人所得稅的負面影響,比如會產(chǎn)生更大的支出,降低稅后收入,對經(jīng)濟收入的實際支出會有影響。 拓展: 個人所得稅改革不斷,2018年12月26日,國務院印發(fā)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新的條例”),新的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9年7月1日進一步執(zhí)行,將對之前的個人所得稅收入制度進行一定調(diào)整,把月應納稅所得額調(diào)整到了3000元,稅率從5%調(diào)整到3%。在2019年7月起,個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將受到新條例的影響,可以將壓力降低。
2023 01/11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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