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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公司購買的方便面及飲料等等最后發(fā)放給員工的 這種的我做憑證做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福利費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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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答:可以的,公司購買的方便面及飲料等等最后發(fā)放給員工,可以登記做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福利費憑證。
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福利費憑證,首先需要對發(fā)放的方便面和飲料等等進行記賬,在會計科目上被編入“營業(yè)外支出”,成本確定為實際花費金額,同時可以在可分配現金流量表(如果公司有制作的話)中編制“營業(yè)外支出”子項,以便報表核算用。
還需要準備文件,比如發(fā)放方便面和飲料等等的詳細信息,以及人員名單與發(fā)放數量,用于作為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福利費憑證依據。
此外,還要確認是否有其他與發(fā)放方便面和飲料等等有關的稅收減免政策,如果有的話,也需要在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福利費憑證中注明,以便進行稅收核算。
總之,公司發(fā)放給員工的方便面及飲料等等,是可以做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福利費憑證的,但需要注意以上幾點,以確保財務核算分錄正確、合規(guī)。
拓展知識: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福利費憑證,是指公司以發(fā)放工資、獎金或發(fā)放福利禮品的形式,發(fā)放給員工的一種憑證。它的主要內容包括:發(fā)放給員工的金額、支付形式、發(fā)放目的、發(fā)放人員名單等。
2023 01/11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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