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2020年1月15日,甲公司銷售A產(chǎn)品900個給乙公司,單位售價3500元,合計3150000元,增值稅銷項稅額為 409 500 元。收回 2559500 元貨款,剩余貨款尚未收到。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2020年1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A產(chǎn)品900個,單位售價3500元,總銷售額為3150000元,增值稅銷項稅額為409500元,甲公司已收回貨款2559500元,剩余貨款尚未收到。
2023 01/17 20:14
閱讀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