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在6月份開了一份銷售發(fā)票給客戶,客戶在8月份說不需要這份發(fā)票要退回來給我了,我7月已申報了6月的增值稅,那8月開了紅字發(fā)票后,我8月的增值稅會少交嗎?

84784973| 提問時間:2023 01/1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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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這種情況下,你8月的增值稅有可能少交。一般來說,如果銷售發(fā)票被客戶退回,稅務局會要求你進行改票,由正數(shù)變?yōu)樨摂?shù)。這樣,在8月的增值稅申報時,你可以將負數(shù)進行抵扣,從而少交增值稅。 除了上面提到的負數(shù)抵扣以外,你還可以換算一些抵扣子目來減少增值稅繳納的金額。比如:對于貨物的購買、交通費、住宿費等均可以抵扣增值稅,它們抵扣的增值稅金額是一樣的,但是實際消費的金額可以更低。此外,如果你在消費中有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那么該發(fā)票上的銷售額也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稅。 因此,總結(jié)一句話,完善記賬憑證和合理抵扣稅費,可以有效減少增值稅繳納的金額。
2023 01/1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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