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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無形資產,寫分錄時,是寫無形資產的成本還是收到的價款?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3 01/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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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在出售無形資產時,寫分錄應該寫收到的價款。 無形資產是指公司可以得到報酬,但無法觸及、看見、拿取的財富資源,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譽等。它也是指形成后就不會消失的資產,它的內在價值,不僅能夠被發(fā)現(xiàn),也能夠被使用、轉移等。 因此,在出售無形資產時,應該只列出收到的價款,而不是成本,因為無形資產只產生價值,而沒有成本。當公司將無形資產出售時,只需做出向買方支付的分錄,而不需要做出出售無形資產的費用賬戶的分錄。 拓展知識: 在出售無形資產的過程中,無形資產也可能需要進行實物轉讓,比如一些證書文件、圖紙、專利技術等,這些資產必須實體移動,才能進行出售,在出售的過程中,還需要考慮到運輸費用,才能完成出售。因此,在出售無形資產中,運輸費用也應該寫入賬戶分錄。
2023 01/22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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