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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1-6月在A公司工作,發(fā)工資報個稅,7月份以后在B公司工作,發(fā)工資報個稅,這種情況到時合并納稅是什么意思?

84784994| 提問時間:2023 01/22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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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合并納稅是指跨年度的兩家公司的納稅人可以將本年度的應納稅額與上一年度或早一年度的應納稅額合并計算。具體做法是,將本年度的應稅所得額相加,適用當年度的個稅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所得稅額,與上一年度或早一年度應納稅額比較,取其中較大者作為當年度應納稅額。 拓展知識:合并納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是按本年度的個稅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二是本年度應納稅額應當?shù)陀谏弦荒甓鹊目偤?;三是本年度的納稅人要求合并納稅,上一年度的納稅人也應當同意,才能實行合并納稅。
2023 01/22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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