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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據(jù)《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下列稅金、價外費用中,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銷售額的是( ) 向購買方收取的消費稅稅款能并入銷售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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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不能并入銷售額,根據(jù)《消費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時向購買方收取的下列稅金、價外費用,不構(gòu)成應稅消費品的組成部分以及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1、納稅人應稅消費品銷售價格外另收取的定額費用,如附件、包裝、交付費等;2、向購買方收取的消費稅稅款。
從稅收的角度看消費稅稅款不屬于銷售額,而是附加稅類稅款,是政府征收的稅收,所以不是應稅消費品的組成部分也沒有必要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
但是消費稅政策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不適應市場調(diào)節(jié)功能,行政效率較低,有可能導致違法行為等。因此在實際政策制定中也需要注意稅收的風險,以及優(yōu)化消費稅制度,提高稅制穩(wěn)定的同時,也要提高稅制的效率和適用性。
2023 01/2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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