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個稅app上只有公司的工資數(shù)據(jù),沒有看到別的公司代扣代繳個稅后的勞務費,也不知道稅前的勞務費,還用填報這比費用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在匯算清繳的時候,由于個人所得稅實行累計制度,因此,在匯算清繳的時候,除公司的工資數(shù)據(jù)以及其他代扣代繳的個稅之外,還需要填報本年度納稅期間內獲取其他收入,如勞務報酬、投資收入、稿酬、租金收入等其他應稅收入。
就勞務報酬而言,凡是在本年度獲得的稅前應稅收入,均需明確在匯算清繳的稅務系統(tǒng)中填報,無論是個人勞務收入還是由他人代扣代繳的勞務費,都需要明確填報。這是因為,個人所得稅實行累計制度,以累計征稅,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中,累計應稅所得額=本期應稅所得額+民間借貸取得的收益+本期轉讓股票、股權、基金等證券投資收益等。
2023 01/23 10:57
閱讀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