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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20X1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2100000 元購入 B 公司60%的股權,屬于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20X1年1月1日 B 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3000000元(假定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初始投資成本中包含的投資商譽為300000元(2100000-3000000X60%)。20×3年12月31日, A 公司將持有 B 公司的20%股權出售,收取價款720000元。 B 公司20×1年實現凈利潤300000元,未分配現金股利;20×2年實現凈利潤400000 元,分配現金股利200000元,其他綜合收益增加150000元;20×3年實現凈利潤200000元,分配現金股利300000元 請問采用權益法調整年初未分配利潤為什么是300000+400000-200000再乘40%?為什么要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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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權益法的調整原理是,股東的每筆投資都被認為在投資時具有相應的權益,而投資后所發(fā)生的溢價或虧損則是該權益的變動。由于A公司20X1年1月1日的投資成本中包含的投資商譽為300000元,因此在計算未分配利潤時,可以將其視為權益變化調節(jié)項。
首先,A公司20X1年實現凈利潤300000元,未分配現金股利,加上其當初購買后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3000000元(假定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中的投資商譽300000元,未分配利潤為300000+300000 = 600000元。
其次,A公司20×2年實現凈利潤400000元,分配現金股利200000元,其他綜合收益增加150000元;未分配利潤為400000+150000-200000=350000元。
最后,A公司20×3年實現凈利潤200000元,分配現金股利300000元,未分配利潤為200000-300000=-100000元。
因此,采用權益法調整初始未分配利潤是:300000+400000-200000再乘40%,其中300000為A公司20X1年未分配利潤,400000為A公司20X2年未分配利潤,200000為A公司20X3年未分配利潤,最后再乘以持股比例(A公司持有B公司股權60%,即40%)。
權益法要求對投資產生的利潤或者損失進行調整,以得出公允的股東權益價值。若不進行調整,股東權益的價值可能會受到影響,造成不公平性。
2023 01/24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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