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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成立,還未給一個員工簽訂合同,已經申報了個稅,但還未發(fā)放工資,可以對公發(fā)放工資嗎

84785018| 提問時間:2023 01/27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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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一般情況下,公司新成立,還未給一個員工簽訂合同,已經申報了個稅,但還未發(fā)放工資的情況下,是不能向公司發(fā)放工資的。因為,對于公司來說,如果該員工沒有正式的合同,那么公司將無權付給他薪酬,因為通常來說,為了確保正確繳納稅款,合同是有必要的,這樣可以避免公司被稅務局追查所得稅。 此外,如果未簽訂合同已經申報了個稅,公司還需要注意的是,要么盡快簽訂合同,要么在稅務局的要求下,申報收入后及時退還稅款。否則,公司容易因拖欠稅款罰金而受到處罰。 總的來說,公司新成立,還未與員工簽訂合同,已經申報了個稅,但還未發(fā)放工資,不能向公司發(fā)放工資,因為缺少合同,無法保證正確繳納稅款。 拓展知識:申報個稅是指在每年度末,每個納稅人根據年度內取得的收入、支付的稅款,按照規(guī)定申報各種所得稅,并交納稅款的活動。
2023 01/27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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