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1月份報印花稅時,合同金額應該是15000.00元,申報時數(shù)據(jù)填錯了,寫的5000.00元。下個月申報的時候,可以單獨填寫10000.00元嗎?

84785036| 提問時間:2023 01/28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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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是的,可以單獨填寫10000.00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規(guī)定,辦理合同、單據(jù)、憑證以及送達文書等事項時,購買方除支付商品價款外,還應向銷售方出具印花稅票據(jù),并繳納印花稅。根據(jù)您提供的信息,合同金額應為15000.00元,所以您在申報時填寫的金額應該是15000.00元,如果您填寫了5000.00元,就會導致印花稅申報認定不正確。下個月申報的時候,您可以單獨填寫10000.00元,即原欠繳的印花稅金額。但是,您必須在申報表上注明上月的失敗原因。此外,您需要準備好合同、收費單據(jù)、憑證等,以便進行審查,并且注意保存發(fā)票原件和報表復印件,以供查詢。
2023 01/2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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