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0年12月,張三取得2020年度的年終獎10萬元,李巴內得年終獎30萬元,2020年每月工資扣除專項和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的余額為?000元,10月份張三取得3萬元的勞務報酬,李四取得5萬元的特許權使用費。要求:年終獎分別按全年一次性獎金優(yōu)惠計稅方法和并入綜合所得計稅,計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答:年終獎不超過1000元不收稅,超過1000元時,應納稅所得額≤4000元,則無稅收負擔;應納稅所得額大于4000元的部分,以3%的稅率按月收稅,最高額度不超過20%。
例子:張三取得2020年度的年終獎10萬元,10萬元-1000元(不超過1000元不收稅)=99000元,99000元超過4000元,應納稅所得額99000元-4000元=95000元,以3%的稅率按月收稅,95000*0.03=2850元,最高額度不超過20%
2023 01/31 16:37
閱讀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