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通知》由國務院批準,于2018年12月3日發(fā)布。該通知要求,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審核、認定每一個非營利組織的免稅資格,并建立有效的免稅認定管理機制。即各地稅務機關要建立有效的免稅認定管理機制,將非營利組織的免稅資格認定事先分類管理,分類認定管理原則是:優(yōu)先考慮及早向稅務機關申報的機構,及早建立免稅認定機制;認定期限一般為三年,優(yōu)先考慮采取視情況而定的更新認定方式;鼓勵參與認定的非營利組織對外開展公益性活動;鼓勵積極參與公共財政補助的非營利組織積極申報免稅資格。
非營利組織的免稅資格的認定和管理,有助于推動我國社會組織多元發(fā)展,它不僅促進了國家的財政收益,也為國家節(jié)省了財政資源,起到了一個良好的財政對策的作用。例如,2015年,國家稅務總局組織認定全國3800多家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政府從中節(jié)約了財政支出約1.8億元。通過認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不僅為非營利組織減輕經(jīng)濟負擔,也為政府節(jié)省財政資源,提高政府財政保障能力。
2023 02/03 19:34
閱讀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