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月初發(fā)放年終獎金,實發(fā)工資中沒有考慮個稅,直接發(fā)給員工了,可以在2月核算工資再扣掉獎金的個稅嗎(本來是02月申報12月的工資+01月員工到手的獎金的個稅,但是12月沒有算進去獎金的個稅),是要2月申報個稅的(12月工資+01月獎金個稅),比較方便的調(diào)整應該怎么做,請問老師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可以的姐,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銀行存款,然后下一次發(fā)工資的時候,比如個稅是100,你就少發(fā)給他100塊錢,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稅100。
2023 02/08 10:59
84784949
2023 02/08 11:03
那我可以正常申報(01月實發(fā)獎金個稅,02月申報),只是公司墊一下個稅
郭老師
2023 02/08 11:05
可以的,可以這么做的。
84784949
2023 02/08 11:11
老師,12月原始工資憑證也就不用換了嗎(員工到手金額沒有扣稅),也就是只要保證稅務上正常申報個稅扣款,會計記賬分錄還有憑證按照隨之調(diào)整就OK嗎
郭老師
2023 02/08 11:13
是的,是這么做,是這么理解的。
閱讀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