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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出承兌匯票償付時,要計入哪個會計科目?會計應該怎么做賬?

84785022| 提問時間:2023 02/24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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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開出承兌匯票償付時,應當計入“銀行存款”以及“應付匯票”兩個會計科目。具體來說,可以把購買承兌匯票的特殊借支作為一筆銀行存款,憑匯票收到借款人的款項,并把借款人記入“應付匯票”會計科目,用貨幣記載匯票的面值,即為“銀行存款”與“應付匯票”各項會計科目的金額。 在做賬時,若投資者操作的是貼現(xiàn)匯票,那么就先“銀行存款”會計科目扣減支出金額,再開立“應付匯票”會計科目,分別以匯票所抵取的金額與匯票原金額做明細賬記載;若投資者操作的是背書匯票,那么就得根據(jù)實際情況,先記載銀行存款賬單,再開立“應付匯票”會計科目,以匯票金額和抵取金額作為明細賬記載。 拓展知識:會計對承兌匯票的處理,應當按照《會計準則》第382—386號的相關(guān)規(guī)定進行。例如,一定要按還本付息的順序逐一支付;只有當匯票到期之日內(nèi)可以收到匯票資金時,方能將其錄入到會計賬目當中;開出承兌匯票償付時,應當與接收的時間一致,并將所產(chǎn)生的現(xiàn)金利息作為利息支出記入會計賬目當中。
2023 02/24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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