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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我想問下 這兩句話 是不是如果平時預繳了 但是匯算清繳收入沒有超過12萬 即使需要補稅也可以不匯算清繳不補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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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這兩句話的意思是指,單位如果在當年的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也不超過400元,那么單位則可以不匯算清繳不補稅。這是在個人所得稅法第13條中規(guī)定的,具體內(nèi)容是:“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的“適用本條規(guī)定的,僅當年度應補繳稅款總額不超過四百元時,有關(guān)單位可以不再補繳稅款”,指的是每年應繳稅款總額不超過十二萬元的其他納稅人。
拓展知識:按照現(xiàn)行稅收法規(guī),年度匯算清繳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稅方法是按照收入減去費用及其他有效支出核定,然后在此基礎(chǔ)上按照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出應納稅款。如果某一年度應納稅款超出400元,那么企業(yè)就必須辦理年度匯算清繳,進行補繳稅款。
2023 03/0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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