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財稅【2017】90號 (一)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jù),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請問這個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現(xiàn)在還能抵扣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哦,不可以的,從18年七月份之后就不可以了。
2023 04/28 09:49
郭老師
2023 04/28 09:49
現(xiàn)在都是需要電子普通發(fā)票的。
84784963
2023 04/28 09:50
過路過橋費的呢
郭老師
2023 04/28 09:53
你好,過橋過閘的可以抵扣的5%的稅率。
84784963
2023 04/28 10:01
好的謝謝
郭老師
2023 04/28 10:03
不用客氣,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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