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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費不應該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嗎?然后上繳財政。財政代管資金,設置應付代管資金,收取的非財政資金收由財政專戶代管而形成的資金,怎么理解。和上面的教育收費是同一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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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您好,圖片中的這筆錢只是縣財政臨時托管一下,等托管完以后,還要支付給其他單位。“應付代管資金”,意思是應該支付給其他單位,暫時代為保管的資金,屬于負債,這和上面的教育收費不是同一種,上面的教育收費,如果不是代管的話,收到時應計入收入,分錄為:
借:其他財政存款
? 貸: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
2023 08/22 21:26
84785033
2023 08/22 22:28
老師您好,我能從分錄里判斷不一樣,但能舉個例子嗎,這兩種教育收費現(xiàn)實中都指什么教育收費呀?
小奇老師
2023 08/22 23:10
例如一些市級的A單位委托縣里B培育機構在縣里搞培訓,這個培訓由縣財政局協(xié)助組織,那么市級A單位轉培訓費時先轉給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收到錢后,要把培訓費轉給B培訓機構,那么對于縣財政局而言,就是臨時托管,事后應該付給B培訓機構。后面的分錄直接記收入的情況,例如某學校的學費上交財政,這些上交款直接形成了財政的收入,則計入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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