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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84785021| 提問時間:2023 09/1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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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 業(yè)務1,銷項稅額=200*13%=26萬 業(yè)務2,銷項稅額=67.8/(1+13%)*13%=7.8萬 業(yè)務3,進項稅=226/(1+13%)*13%=26萬 因此,增值稅進項稅額=26萬, 銷項稅額=26+7.8=33.8萬 應交增值稅-33.8-26=7.8萬
2023 09/16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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