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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好,第六題的2b選項解釋下

84784949| 提問時間:2023 11/18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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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筱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您好同學,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發(fā)現(xiàn)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guī)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2023 11/18 00:28
84784949
2023 11/18 00:29
c選項呢,也解釋下
小筱老師
2023 11/18 00:36
您好同學,c選項就是正確的,根據(jù)規(guī)定 發(fā)生管轄權爭議的兩個人民法院因協(xié)商不成報請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84784949
2023 11/18 00:42
畫藍色印記的,那個答案和題是一個一起么?
小筱老師
2023 11/18 07:35
您好同學,不好意思沒看清題目,c選項沒有先協(xié)商就直接報請了,所以才錯了
小筱老師
2023 11/18 07:37
【法律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人民法院之間因管轄權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了的,報請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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