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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13薪,超出的一月工資是按獎金放在申報期12月申報是嗎,不能放在次年申報吧,發(fā)放可以放在次年,是這樣的嗎

84784961| 提問時間:2018 03/0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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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省會計領(lǐng)軍人才,中級會計師,中級經(jīng)濟師
1、是要放入12月份申報的。 2、如果沒有專門的年終獎,建議將這個13薪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處理,這樣個稅少交些。 3、申報是要申報的,比如2018年1月份申報12月份個稅 4、發(fā)放到次年是可以的,只要去年先計提了,就沒問題的。
2018 03/04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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