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7年5月1日承接一工程項目,5月30日發(fā)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715萬元,該項目當月發(fā)生工程成本為350萬元,其中購買材料、動力、機械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為150萬元,稅款24萬元。對該工程項目A 建筑公司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增值稅額。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同學,支付工程款的時候,給他開票了嗎?
進項稅是24萬
2023 12/07 19:33
閱讀 167